關於友情比愛情高等這個觀點


(圖註:一件衣服)


這文章每次看都覺得寫不清楚,所以每看一次就會改一次

剛才在某個Blog裡面的一個故事看到一句話
「兄弟如手足,女人如衣服」
「還是兄弟最好,對不對?只有兄弟不會離開我」



令我想起之前想過的問題,所以在這邊寫一寫。在這邊不針對男或女

會出現這種感覺不是沒道理的,因為你的情人會傷害你也會離開你,而且有時候不會為你想,而這是因為你的情人跟你在一起是為了滿足他的私慾。在他很在意的事情上他會先考慮自己。但別忘了,他對你來說也是一樣,你跟他在一起也是為了滿足私慾

所以你覺得他這樣就是不如你朋友的話,你也一樣不如他朋友。從某個角度來看的確是

為什麼他會傷害你,朋友不會傷害你。問你自己就知道了,為什麼你會傷害到他,不會傷害到朋友?因為你們交往後,你會自動的為自己加上很多該有的權力還有對方應盡的義務,同時也代表默認交給對方權力和自己應盡的義務

所以為什麼你做了同樣的事,對你的情人是種傷害,對你的朋友卻不是傷害。因為有些事在情人看來是應該做的,但朋友卻不在意的。你朋友會因為你忘記他的生日大發雷霆嗎?你朋友會因為你不夠了解他不夠體諒他而悶悶不樂嗎?同樣的,你會因為你朋友跟異性友人出去卻沒告訴你而跟他追究嗎?你會因為你朋友沒有把你擺在第一位而難過嗎?

以上行為在朋友之間如果能做到,很少見。但在情人之間通常就變成兩方共有的權力和義務。例如某天你跟異性單獨出遊,要不要告訴朋友是你的自由,你朋友知不知道也不會覺得有什麼損失,但對於要不要告訴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,這就有責任上的問題了。佛教有個觀念很有道理,就是苦是來自於自己的欲望。對朋友沒有這種欲望和要求,所以沒有這種苦。在這澄清一下,我並沒有覺得所以人應該要四大皆空,我覺得情人交往的確是要有一些共同的權力義務的,有一些是大共識,較基本的觀念,而小共識可能隨著每人的價值觀而不同,需要理解溝通慢慢建立

另外,有一些人,很神奇的,只要自已單方面喜歡上別人,就自動把對方扯進自己建立的一套權力義務關C,若是給對方權力給自己義務也就算了,最糟糕的是自動指派一些義務給別人,對方做的一些事若不合自己期待會覺得他不應該,或用各種方式發出「不平之鳴」
"怎麼可以這樣?"    "怎麼這樣對我"
但朋友如果做同樣的事卻不會覺得怎樣,因為並沒有給朋友指派義務
這樣的人 不是好人 也不是壞人 是白目的人

回到原來的主題,關於為什麼很多人覺得,友情比愛情高尚。本篇文章的目的,是想給這個現象提出一些原因。第一個就是剛才講到的愛情存在有如條件交換似的權力義務關C,因為規則太多太複雜,需要兩方密切配合,只要有一丁點不對就不適合了,所以不如普通朋友般長久。第二個原因可能跟私慾的等級有關

基本上,人不管做什麼可以說都是為了自己,也就是滿足私慾,而私慾有分很多層次也有不同的分類法(我自己分的)。在這邊為了方便描述,用是否為了純自爽,簡單地分為高等和低等。低等私慾是最原始直接的私慾,出自於自已的爽,跟別的人無關,這種爽通常來自於人類天生的生理作用,是一種來自原始本能的爽,跟朋友相處得到的爽不一樣。高等私慾是間接的私慾,出自對別人的同理心,例如看到其他人過得好,自己就會快樂的那種爽,或是想讓自己活在更美好的環境的欲望,或是出自和對方之間的感情

友情是從認同和相處而來的感情出發。而大多數愛情的一開始,是從低等私慾出發。對一個人心動,想多接觸他,是因為接觸他自己會爽。對他好,對他付出,主要也是因為付出時自己會爽,而不是因為你對他的同理心。送宵夜、送禮物,你覺得是因為怕對方餓,或是覺得對方需要這個東C嗎?也許有一些,但主要的動力來源是因為接觸他時你就會有立即的爽,還有你希望他對你有好印象,如果把這個動力去掉,大概沒幾個人還會再去做這些事。而且如果完全是為了對方在著想而做這些事的話,那別的異性去送他宵夜,你應該也會很高興才對。同樣的情況套用在一般朋友上面,會發現情況不同

而這些私慾跟一開始提到的男女交往的權力義務息息相關,交往代表有了滿足一些私慾的權力,例如互相佔有的關C。因為有這些私慾,所以需要建立一個交往關C

如果說友情是人跟人之間的一種感情,那愛情的一開始,比較像是想要得到一個人的慾望,是自己的慾望,不能算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感情。因為在喜歡人時常出現強烈情緒波動,所以很多人以為是一種感情,但事實上情緒≠感情。所以在你和你喜歡的人之間沒有足夠的友情歷史的時候,你們之間的感情是遠不如你和朋友的感情的。「兄弟如手足,女人如衣服」就是因為兄弟和好朋友是和你有感情的人,你喜歡的人是一個你想要的東C

所以大多數愛情是從低等私慾開始的,而男女朋友的關C是為了合法滿足這些私慾。當然透過了解和相處,有了足夠的感情後,是會變成高等的,不再只是為了滿足個人私慾的關C和種種行為,到這種地步才有資格叫做愛情,不然只能稱之為男女關C(或男男?女女?)

所以以我對愛情的定義來說,愛情完全不會比友情低等的

而大部份人對愛情的定義是,喜歡上某人時心情會隨某人起伏想為他付出就是愛情。這階段還在滿足低等私慾的階段,而且和對方沒有足夠的感情在,難怪很多人覺得友情較高等,以這種角度來看,普通朋友的確比較高等,有時連點頭之交都比較高等(一般人不會想霸佔一個點頭之交來滿足自己的私慾)。但在這個定義下,也還是有很多人覺得愛情至高無上,我覺得又是另一個原因,在此不談

6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圖這件是男生的衣還是女生的衣

colorfly said...

有點像幼稚園制服

Anonymous said...

(驚)相當不錯的文章耶。

但我覺得愛情與友情都是同理心的另一種延伸。只是愛情在社會觀點中,往往會加上某些限定(權利/義務),使得愛情與友情有些差異。

以自我中心地評價兩者的重要性,只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。友情跟愛情像是 n 維中的兩點,拿來比較高或低似乎不太洽當。那假如考慮親情呢?又何種高等了?我想答案只有「自己」知道。

ps:圖跟這標題有什麼關係阿?

colorfly said...

本篇文章的目的是在解釋
為什麼很多人有"友情比愛情高等"這個觀點,並不是真的在比較愛情友情高低,更不是要說何者重要,所以我文章有聲明,是以某個角度來看,而且只有比較這兩種情

所以這篇文章並沒有做出哪個是真正的高等或低等的結論,現在若要問我這個問題,我也無法回答你

Anonymous said...

我知道你是對某個觀點下進行比較,並且覺得你回答得很不錯。

我第三段是以自己身份對提出這問題的人而自問自答的句子,卻陰錯陽差地造成誤會。嘖嘖,我表達能力還是太差…

Anonymous said...

兄弟如手足 女人如衣服
你動我手足 我穿你衣服
兄弟如手足 女人如衣服
你穿我衣服 我砍你手足